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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隱私保護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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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運通:
- 我們只向顧客收集必要的資料,我們同時會告知顧客使用這些資料的方式。我們利用這些資料來提供更多的顧客服務,提供新產品訊息和服務,這一切 行為皆在法律的範疇下進行,我們主動告知資料使用的方式,如果顧客要求, 我們會提出進一步的說明。
- 我們讓顧客選擇資料被使用的方式。顧客可以將自己的名字從電子郵件服務名單,電話行銷或線上行銷中移除,這些選項服務包括了來自美國運通和合作夥伴的產品和服務。
- 我們保證資料的品質。我們利用先進的技術和受過完整訓練的同仁來確定這些資料的正確性及完整性,我們要求消費者報導代理公司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以及目標消費群的資訊。
- 我們善盡機密資料守門人之責。只有因為特殊需求的狀況下才可進入機密性資料庫,我們利用先進的技術來保護顧客的機密資料,特別用來防止當美國運通員工或合作夥伴因使用這些資料而可能產生的弊端。
- 我們限制顧客機密性資料的過度曝光。除了提供顧客特定的行銷訊息外,我們只針對顧客的要求來提供服務,這一切行為接受於法律的保護之下。若法院要求我們釋放任何顧客機密資料,我們會立即告知相關當事人,使其在第一時間行使法律權益,然而,若美國運通同時收到法院要求不得告知當事人的禁令,我們將遵循法律程序而不告知當事人。
- 我們為顧客善盡解答疑惑之責。假如我們拒絕某項服務或是終止與某位顧客的關係,在顧客要求解釋的前提下,我們會遵循相關法令善盡解釋之責,除非此項動作涉及刑事範疇,否則我們會詳細地為此動作說明緣由。此外,若涉及醫療方面的範疇,美國運通可能會直接透露給當事人所指定的醫療人員,而不直接告知當事人。
- 我們會延伸此隱私原則至商業行為上的關係。我們期望所有與美國運通有商業關係的公司機構在處理顧客機密資料時,皆能遵循此隱私原則。前述之商業關係包括了協助美國運通提供資訊給顧客;提供美國運通極具潛力的目標顧客訊息;以及授權於美國運通而得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訊息至美國運通客戶之公司機構。在選擇商業夥伴時,美國運通會考量其資料的正確性和品質,該公司機構如何回應顧客的抱怨,以及關於資料範疇是否提供多元化的選擇,我們同時積極地參予相關組織或協會,充分支持完善及有效的隱私保護方針。
- 我們美國運通的全部員工皆負有遵守隱私權保護之責。每一位美國運通的員工皆對顧客的隱私資料善盡保護之責,為了讓員工充分瞭解顧客隱私保護原則的意義和要求,我們特別設計了許多相關課程來教育員工,並提供多元的溝通方式。除了內部完善的稽核機制外,我們同時也請外界專業人士來評量我們的隱私權保護政策與表現,並給予我們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美國運通的員工若有任何行徑違反此保護政策或是違反公司其它的政策,將被要求馬上回報,並且針對個案向直屬上司提出完整報告。
美國運通建立於西元1850年,以全球性的旅遊,財經與網路服務聞名,並在信用卡,商店商品,旅遊服務,財務計劃,投資產品,保險與國際性銀行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在每個商業範疇裡,我們與顧客維持良好的關係,包括了現有與極具潛力的顧客和委託人。在為了增加有效客戶,提供現有客戶所希望獲得的訊息類別,管理顧客的帳戶以及提供顧客更多額外或相關的美國運通產品和服務的前提下,我們不斷地收集相關訊息。
我們同時也透過其它公司機構和公開訊息來評量更多的潛力客戶,我們透過這管道提供美國運通的產品訊息和服務。
因為我們始終致力於顧客隱私權的保護,我們相信美國運通的顧客隱私保護原則將是某種圭臬與標竿,同時也與顧客分享箇中的利益,上述的保護原則是最新的版本,原版於1991年創立,美國運通針對現今的商業時勢與情勢做了些微的改變,為的是讓美國運通永遠保持其市場競爭性。
無論是顧客資料的收集,使用,發送與其安全性都依循這些顧客隱私保護原則,同時,我們的員工和商業夥伴也必須遵守這些原則。
為了更加周全地保護顧客隱私,當美國運通和商業夥伴或商家在顧客機密資料方面有合作行為時,雙方會另定嚴格的契約,如此一來,美國運通將有權稽核這所有的使用過程。
這些隱私權保護條款證明了美國運通對此的承諾與用心,儘管所有美國運通旗下的公司政策或許會因地制宜或針對特殊的產品或服務而稍做調整,但其基本精神架構是不變的。
假如您對美國運通顧客隱私保護原則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聯絡美國運通公共事務部The American Express Public Affairs, PO Box 1528, Sydney NSW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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